项目内容
黄埔区申报风险投资机构办公用房补贴等扶持事项
申报期限
2023-10-24至2023-10-30
具体扶持方式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风投10条1.0)
根据“风投10条”1.0第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七章等相关规定,对入驻“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的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连续3年按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并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对办公用房在政策覆盖区域内且符合条件的风投机构,连续3年按其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租金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租金底价,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并一次性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风投10条2.0)
根据“风投10条2.0”第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八章相关规定,对入驻“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中国风险投资知识城大厦”的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连续3年按实际发生租金给予100%补贴。对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符合条件的风投机构,连续3年按不超过“中国风险投资科学城大厦”租金底价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
办公用房装修补贴
根据“风投10条2.0”第八条第一款及其《实施细则》第八章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风投机构,一次性给予30%的装修费用补贴,最高100万元。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办公场地补贴
根据“金融10条”第九条第三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区引导集聚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面积1000平方米。
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贡献奖
根据“金融10条”第八条第四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按其2022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2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