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东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3-10-12截止
项目重点内容
具体申报条件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申报时间
(一)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3日前报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0月16日前将本市申请名单及企业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请报送电子版,包括文件扫描件(pdf)和汇总表格(excel)文件。
(三)未及时申报企业后续可继续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每月25日前将本市申请名单和企业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2023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申请列入名单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补充申报,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4月5日前形成补充申请名单和企业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