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关于申报2022年度产业集聚园区运营补贴
申报期限
2023-10-12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
对符合下述条件的运营单位,给予40万元奖励
1、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2、园区内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以本园区作为登记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登记注册信息以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相关证照为准;
3、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符合相关规定。
二
对符合本条第(一)项条件的运营单位,经审核符合下述条件的,再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1、以自然年度计算,园区同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家本办法所指的航运功能性机构,奖励2万元;
2、以自然年度计算,园区同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家本办法所指的规模以上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奖励4万元;
3、以自然年度计算,园区同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家本办法所指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奖励2万元;
4、以自然年度计算,园区提供给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使用面积同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奖励1万元;
5、上述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三
自《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以来,经审核,首次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条件的园区,直接给予运营单位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