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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合作园区申报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3-08-23 | 363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2023年广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合作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3-09-01至2023-09-30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完备、孵化作用突出、产业内涵浓厚、产业企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发挥较好园区经济、社会效益的园区业主单位或授权的运营单位。


申报条件

(一)主导产业


园区主导产业明确、特色明显,主导产业定位一般不超过2个,原则上为创新金融产业、生命健康产业、现代商贸产业、数字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高端专业服务业等区“3+3”核心产业,或者根据《越秀区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的工作方案》在全区重点领域打造的10条现代产业链,包括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生命健康产业、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产业、时尚会展产业、现代金融业(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体育与健身产业、建筑业和规划设计产业。


(二)空间范围


园区土地权属清晰,边界明确,在土地、消防、环保、规划、建筑施工验收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园区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1万平方米;属租用物业的,租用合同的剩余有效期距申报当月原则上不少于5年;属授权委托运营的,取得业主方授予的场地使用权授权委托书剩余有效期距申报当月原则上不少于5年。


(三)管理运营


有规范健全的建设运营机构和运营管理机制,运营单位是依法成立在越秀区完成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有一定数量的园区运营专职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形成涵盖招商推广、企业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运营管理体系。


(四)配套服务


园区环境、会议室等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展示推广、咨询培训、资源对接等公共配套服务。


(五)其他


园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无集体信访、投诉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