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2023年度人工智能政策兑现工作
申报期限
2023-07-17至2023-07-20
包含内容
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
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
人工智能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
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
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领域标准制定或修订奖励
(一)对本区企业或机构主导人工智能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其提案被采纳为国际标准主要内容的起草单位,给予每家企业或机构 100 万元的奖励。
(二)对作为前三个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主导国家标准制定或修订的,给予每家企业或机构50 万元的奖励。
(三)对作为前三个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主导行业标准制定或修订的,给予每家企业或机构3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所获有关标准制定或修订的本项奖励合计不超过100 万元。
企业办公用房租用补贴
(一)对新设立的人工智能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在区内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办公用房购买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二)企业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达到补贴条件的,即可享受本资金补贴。本企业享受过区内各部门场地补贴的,需提供相关记录或情况说明,并在申请相应的补贴金额中进行核减。
企业办公用房购置补贴
(一)对新设立的人工智能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经登记入库,在区内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二)从首次满足扶持条件的年度起算,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本章的年度为自然年度。实际租赁期限以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上时间为起始计算,不满一个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时间计算。企业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达到补贴条件的,即可享受本资金补贴。本企业享受过区内各部门场地补贴的,需提供相关记录或情况说明,并在申请相应的补贴金额中进行核减。
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
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其上一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审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扶持,原则上每一个行业(专业)只扶持一个协会或产业联盟。资助的费用范围为专职工作人员经费、专家咨询费、信息资料费、会议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其中人员费用不高于资助费用总额的30%。
人工智能领域获奖奖励
(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获得一等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二等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鉴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而《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中对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行奖励。为与上位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保持一致,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对应《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中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其他国家级奖项的,参照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奖励标准,从最高奖级开始,按顺序对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励标准分别进行奖励。奖项已按照《上级科技奖励配套资助办事指南(黄金十条)》申请配套的,必须在申报表中明确并予以核减。
(二)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认定的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大奖的,给予获奖金额的100%奖励。获奖资金为外币类型的,折合人民币计算。
示范应用项目奖励
(一)对获得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审认定的,按每个项目经认定的实际投入费用的 5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奖励。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评选工作指南》。
(二)对获得国家级人工智能相关示范项目认定,且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另行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