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土地流转补助申请
申报期限
2023-08-11截止
具体申报条件
补助对象
土地承包户将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耕地、林地流转给农村集体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
1、对流转农户分别按耕地每年每亩300元、林地每年每亩100元给予补助;
2、对农村集体分别按耕地每年每亩700元、林地每年每亩100元给予补助;
3、对农村集体按每亩100元给予一次性流转奖励。
补助条件
1、流转农户(转出方)补助条件:
(1)将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给同一农村集体;
(2)若干承包户(转出方)连片流转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
2、农村集体(转入方)补助条件:
(1)同一农村集体连片转入土地经营权;
(2)连片转入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
3、农村集体(转入方)扶持条件:
(1)农村集体通过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
(2)土地经营权流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等现代农业建设平台或农业经营主体;
(3)连片流转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上;
符合补助条件的流转农户(转出方)、农村集体(转入方),在《实施办法》有效期内最高补助年限5年;农村集体因土地经营权流转获得的补助及扶持资金纳入本农村集体补助收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