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
包含项目
1、贷款贴息
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3、创客广东”大赛
贷款贴息
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2021-2023年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奖励条件和标准
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按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工作要求
1、各地可视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联合人民银行地方中心支行共同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3、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市工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4、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不得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创客广东”大赛
支持范围
1、支持举办赛事活动,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
具体如下:(1)省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2、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对象
1、有意愿承办2024年省赛或举办地市赛,并按要求入库的地市;
2、符合条件的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