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3年乐从镇促进佛山新城楼宇经济发展扶持资金
申报期限
2023年5月26日截止
扶持对象
资格条件
1、扶持对象须符合工商注册地、纳税和统计关系在佛山新城范围内的商业商务办公楼宇内的企业,要求企业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扶持对象在佛山新城新设立的时间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并经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
总部企业,或总部企业的片区总部、全资子公司
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市级或市级以上100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
金融业企业
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机构后台业务总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投资控股平台、经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认定的金融新业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文化创意设计产业、现代商业服务业企业
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所属I65、M73-75、R86-88、F51-52、L72等行业代码的企业
“四上”企业
符合国家相关统计规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四上”企业
其他企业
符合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经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或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相关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企业由相关政府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