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东省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期限
2027-12-31截止
项目重点内容
具体扶持方式
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其中,我省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按该补贴标准执行;纳入地市紧缺急需工种目录(含支持制造业当家相关工种)的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上浮30%。
具体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在我省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二)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上述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若国家对申领条件、申领人员范围等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