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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广州增城】巨额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可累计奖励百万元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3-03-03 | 819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申报期限

自公布起,有效期3年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支持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重点推动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其中,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奖励金额增加至50万元,未纳入“四上”企业库的增加至3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

对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升级发展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鼓励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优做强,对属于前述产业领域且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额外奖励,奖励金额分别增加至20万元、30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建设

对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成功申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的机构,每年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最高补助10万元。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从市外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引进数量,按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工作站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按5万元/家的标准,额外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建设

对经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并成功申建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的机构,每年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最高补助10万元。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站从市外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引进数量,按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工作站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按5万元/家的标准,额外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支持孵化器、加速器和众创空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其上一年度培育数量,按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优先发展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以及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前述产业领域的,额外给予培育单位5万元/家的奖励,额外奖励最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