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2022年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11-21截止
国内疫情状况
专利奖配套奖励
对2021年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奖励
按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的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专利产品年销售额为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专项资金扶持标准与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利奖配套奖励
奖励对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并属于荔湾区的企事业单位。
(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奖励
奖励对象:2021年经国家、省、市认定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试点、示范市场的荔湾区专业市场。
(三)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奖励对象:2021年在荔湾区内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且拥有专利代理人5人以上,运营满一年,且一年内代理荔湾区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到50件以上。
(四)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1)申请人须在荔湾区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是该发明专利的拥有者,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申报的发明专利确实反映在生产、销售、盈利情况中,且此专利产品2021年销售额为100万元(含)以上;
(3)发明专利有效、不存在专利纠纷;若一个专利产品含有多项发明专利,请确定一项核心发明专利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