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金融10条”金融机构项目落户补贴
申报期限
2022-09-30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
对实收资本20亿元以上的,给予补贴3000万元。分两期给予补贴,落户后先补贴150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3000万元以上后,再补贴1500万元。
二
对实收资本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给予补贴2000万元。分两期给予补贴,落户后先补贴100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2000万元以上后,再补贴1000万元。
三
对实收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给予补贴1500万元。分两期给予补贴,落户后先补贴75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1500万元以上后,再补贴750万元。
四
对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2亿元以上的,给予补贴1000万元。分两期给予补贴,落户后先补贴50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1000万元以上后,再补贴500万元。
五
对实收资本2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给予补贴800万元。分两期给予补贴,落户后先补贴40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800万元以上后,再补贴400万元。
六
对实收资本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补贴500万元。分两期给予补贴,落户后先补贴250万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累计500万元以上后,再补贴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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