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包含政策
1、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认定
2、“菜篮子”基地认定
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认定
市场规模
产地市场:市场位于区域性农产品主产区,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一)蔬菜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蔬菜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水果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水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水果生产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畜禽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肉类总产量在6万吨以上,蛋类总产量3万吨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畜产品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水产品批发市场:市场所在地属于全省重要渔港或海淡水产品主产区,市场辐射范围内年产量在6万吨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水产品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五)其他农产品产地市场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市场经营规模
珠三角地区,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年交易额在3亿元以上。
(一)市场有完备的交易厅棚、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安全监控、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二)市场具有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标识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自检制度、检测结果公布与报告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制度等,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户和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市场应当配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专门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农产品市场正式运营一年以上,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不良记录。
(四)市场选址、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划及相关政策法规,交通便利,具备发展物流配送业务的基本条件。
(五)市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市场产权明晰,用地手续齐备,管理机构健全,市场运行较为规范,交易秩序良好,能按要求报送市场信息。
“菜篮子”基地认定
一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基地相关手续完备,正式投产三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可溯源的档案信息管理,并具有基地环境、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报告;
二
基地向社会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在国家或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完成登记;
基地生产、加工、储备的相关产品实物质量处于省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三
基地规模化程度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高,基地生产规模居所在县区前列;
基地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
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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