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重点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全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下达,本次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4024万元。
资金安排额度表
实施标准
一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批)。
二
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装备、单批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