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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湾区标准资助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1-12-10截止
项目重点内容
具体扶持方式
2021年度经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确认的湾区标准,资助额度每项不超过2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湾区标准资助资金项目的主体应为粤港澳大湾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法人机构,且应为湾区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
申报限制
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同类财政资金资助,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