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1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和考核工作
申报期限
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24日
组织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行政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认定或再次认定为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申报对象和要求
申报对象
1、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拟新申请市科普基地认定的单位;
2、2021年度到期应参加考核的基地、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基地
申报要求
申请新认定的单位需仔细阅读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条件和程序;参加考核的基地除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外,还需满足《管理办法》第四章运行管理规定。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应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
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的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项目申报
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填写申报书的“新增项目申请”内,选择“行政确认类-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及管理-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或考核”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审核推荐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精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续评审环节提供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