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11-25截止
扶持领域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申报条件
申请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三
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初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等材料分别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报送。
复审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确定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并按程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