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工作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11-09至2021-11-17
项目重点
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认定为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的主体。
(二)参与并通过本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的主体。
申报流程
(一)孵化器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二)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三)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地市主管部门。
2、各地市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并将推荐表、本地区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
申报材料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