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载体引进培育奖励
申报期限
2021-11-08至2021-11-15
具体扶持方式
对培育园区内原有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引进广州市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村级工业园区、加速器、孵化器,每培育或引进1家,给予园区运营单位5万元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一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辂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机构。
二
村级工业园区、加速器、孵化器培育园区内原有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引进广州市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
村级工业园区是指纳入广州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年度计划,分布于本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土地上,现状或历史上主要为工业、仓储物流等用途的工业集中区块。
四
加速器、孵化器均需经相关部门认定。
五
“引进广州市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企业在迁入当年或者次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需变更至本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