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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工作」11月29日截止,第三批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第三部分)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1-11-01 | 789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南沙区2021年第三批科技创新政策兑现申报工作


项目总数

第三部分共7个:


(一)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奖励

(二)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

(三)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

(四)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申请受理奖励

(五)2020年创新平台奖励

(六)2020年科技奖、科技计划项目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七)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创业团队2020年资助


申报期限

2021年11月29日截止


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奖励

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其2020年对南沙区经济贡献95%的奖励。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自2020年起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址由广州市以外地区变更至南沙区,且迁入南沙区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单位自迁入时至今均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奖励

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给予高企新认定奖励,“四上”企业给予30万元;非“四上”企业给予15万元。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是由南沙区推荐并获得认定的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申请受理奖励

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是2020年首次由南沙区科技局推荐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广东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

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2020年在南沙区首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成功入库的企业。


科技奖、科技计划项目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奖励方式

(一)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奖、科技项目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或支持的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奖励。其中对于科技奖、科技计划项目,按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承担单位分配的财政经费实际到账额按比例给予奖励。


(二)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根据项目级别按比例进行配套,不受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限制,但项目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合同书项目新增投入经费的50%。


(三)对有明确经费配套要求的上级科技项目,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配套,不受最高配套额度和比例限制。


(四)同一项目获各级不同部门支持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同一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金的,按该项目获得的最高奖金赛事级别给予奖励。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请科技奖奖励的:申报单位须作为科技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申请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申报单位须为承担上级科技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第一单位;申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奖励的:申报单位须获得国赛、省赛或市赛相关奖励。


3、申报单位于2020年获得上级财政经费。


创新平台奖励

奖励方式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同一创新平台获得多个不同部门认定的,奖励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同一个创新平台逐级通过认定的,可按级别申请差额奖励。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在2020年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及经市级各部门新认定的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等市级创新平台。


3、同一申报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创新平台奖励。


高端领军人才创业团队资助

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领军人才创业团队通过后补助形式给予团队2020年资助。


资助资金包括场地补贴、研发设备购置补贴以及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2020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且申报奖励时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为已认定的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创业团队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