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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惑行为!网友假冒著名画师并用其作品求职,原作者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1-08-17 | 879 次浏览 | 分享到:

网络上的“画手大大”如今是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画作出现在了网络当中。


不管是好看与否,还是那些千奇百态各有特色的画作。因为网络的特性,大家并不知道该画背后的作者,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画手越多,竞争压力越大~除了一些已公开真实资料的创作者外,还有更多的创作者则是连它的高矮肥瘦、是男是女都无法得知。


为此,一些人也对此有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近日,一名微博ID名称为“黒溯”的画师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表示:


我被“假黒溯”冒充了三年


直到他拿我的画去求职,我才知道这件事。



画手“黑溯”表示,假冒自己的对方自导自演了各式各样的“朋友圈社交内容”,其中就包括自己作品进度的更新,以及跟“粉丝”们的一些互动。


当然,最为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位假冒者还顶着他的头衔和拿着作品去职场寻求工作。


最终,才导致事情的败露。



在最后,原创者“黑溯”表示:将会对该事情追究到底。


不仅仅因为他掌握了对方冒充他的各大证据,而且还有他为他自己的作品进行了登记,申请了版权著作权作为更强大的法律依据!


何为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又称作者权或版权,与版权系同一含义,是对人类智力成果予以法律保护的方式之一。


许多国家的有关法律及保护著作权国际公约中使用的都是"版权"一词。版权最早是指出版权,即主要是指出版商的权利。中国《著作权法》即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是指作者对于自己所创作的作品享有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也称经济权利。它是指以复制、表演、广播、出租、展览、发行、放映、摄制、信息网络传播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由单一作者或者多人创作而成的各类文艺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也就是版权,其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使用权和作品的经济权利;这里所指的作者指直接创作人或者合作创作的版权分割人,支付相应报酬后的法人和组织,拥有合理的使用权和相应的版权,此项需有相应的使用权或版权协议。


看来对于这次追究,原作者黑溯的多项权利被侵犯了的情况下,这次可谓是要“重拳出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