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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天河区2020年度重点人才项目申报
申报期限
2021年6月30日截止
扶持方式
资金奖励
具体扶持奖励
#01天河英杰项目
(一)资金支持:按照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等。
#02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一)资金支持: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创业精英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资金支持。
3、创新创业新锐人才:给予每人累积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等。
#03人才发展培育项目
(一)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资金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支持。
(二)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04新引进高端人才项目
(一)资金支持:
1、新引进的国际尖端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安家费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其他国际尖端人才给予20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自获评之日起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安家费总额的50%。
2、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费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自获评之日起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安家费总额的50%。
3、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4、新引进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5、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6、新引进的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7、新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等。
#05院士工作站项目
(一)科研启动经费
经广东省科协、广州市科协批准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第一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设站企业可申报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日后通过第二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来年可以继续申报,两次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二)新进站院士安家费
本区设站企业2020年度新进站的非广州市户籍院士,与设站企业签署了5年以上聘用协议且在院士工作站全职工作,可以申报院士安家费,安家费分2年发放。
(三)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等。
#06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项目
(一)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扶持标准补齐差额部分。本区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每站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二)对在本区企业设立的省、市级博士后工作站的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资助期限为2年。对在本区设立的省、市级博士工作站的新进站博士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资金支持,资助期限为2年。
(三)本区企业博士后站、博士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本区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本区自主创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安家费支持,分2年发放。
(四)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本区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本区自主创业的博士后、博士,支持期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