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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之下专利侵权问题起波澜!我们又该如何避免在申请专利时侵权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1-06-16 | 4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小试牛刀,6月1日新的《专利法》落地之后的10天,就有一例关于专利侵权的案件来进行“试水”。

让大家看看这个新法例有“几斤几两”的同时,也可以让更多的人进行了解和作为解读的依据。


案例回顾

焦小姐与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大兴区农业局产生了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一款名为“增乳壮牛中药饲料添加剂及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引发了争议。

焦小姐认为研究所、大兴区农业局未经许可,在科技合作项目中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制造了涉案专利产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饲料研究所、大兴区农业局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2618180元。


#一审判决

驳回了上诉人请求

研究所和农业局都属于“相关部门”,既无“生产经营资质”也无该目的。该情况属于“学习研究交流使用”,不符合“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专利侵权要件。

#二审判决

研究所农业局作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判,研究所赔偿经济损失61.5万元,农业局对其中21.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

“为生产经营目的”是作为专利侵权构成的要件之一,但不能简单将“为生产经营目的”简单等同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又不能仅仅根据实施主体的机构性质认定其是否具有生产经营目的。

研究所、农业局制造、使用涉案专利产品和方法的行为不可避免会侵占涉案专利的市场利益,故饲料研究所、大兴区农业局的相关行为具备“为生产经营目的”之要件。


日常中,如何避免专利侵权

Q1、注意专利的保密性

在申请专利之前不大肆宣扬,召开任何形式的发布会,不发表任何论文,并与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Q2、专利调查

避免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未经过查新的发明即便能取得专利权,也存在侵权的风险。

Q3、及时申请

“等一等”“迟一些”“不着急”,这样的心态很容易遭到别人截胡。

Q4、文献公开

当企业技术成果获得专利权后,仍会制定一系列方案用于改进和提升专利技术,但或许不会及时展开。此时,企业应抢先将可能实施的方案向社会公开,以防止其他企业采用外围专利战略与自身技术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