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篮球迷,那么肯定听说过乔丹这位名人!
作为前NBA公牛队的篮球巨星,可谓是家喻户晓,让不少球迷为之疯狂。
作为“迷弟”,不但在精神上支持乔丹,在物质上我们同样也同样如此。
当我们看到“乔丹体育”的品牌,随即便去慷慨解囊。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乔丹体育”是NBA巨星乔丹在中国所投资的一个旗下品牌!
甚至直到后来,Air Jordan品牌的出现和在中国市场的推广,也有一部分人没有弄清楚他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于是乎到后来会出现一些奇妙的对话场景:
“嗨兄弟,我昨天抢到了一双Jordan”
“是哇,昨天乔丹搞特价可多人买了!”
“是吗?你买了哪对呀!”
“ ?”
“乔丹体育”给中国消费者的误导有多深?
乔丹本人同样也是看在眼里
不单单只是盗用他的名称、肖像和动作,而且还瓜分的其中国市场。
一气之下,乔丹和他的公司一同将“乔丹体育”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情发生在2012年,然而这件事情并不是特别的顺利!
虽然法院判决了“乔丹体育”跟NBA巨星乔丹本人毫无关系,乔丹也的确为自己“正了名”。
但是该胜诉仅仅是证明了乔丹本人和“乔丹体育”没有任何关系,但乔丹体育的商标不会被撤销,依然可以继续使用“乔丹”二字。
乔丹本人想要趁热打铁,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顺利。
本以为能够“稳赢”的事情,结果却屡次出现了波折,屡战屡败!
不仅如此,小人得志的“乔丹体育”还以乔丹的状告对他们的上市和经济利益进行了影响为由。
要求乔丹和Air Jordan进行赔偿。
正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乔丹屡败屡战终于收获的成效!
北京时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先前引起争议的美国AIR JORDAN品牌对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即使乔丹体育强调:
“其人物形象使用的是乒乓球拍”
但是法院最终还判决传奇的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最终获胜。
乔丹体育被迫停止使用商标!
转眼到了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乔丹诉“乔丹体育”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最终公示出完整的判决:
1、“乔丹体育”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澄清两者关系;
2、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
3、乔丹体育公司应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但对于超过五年争议期的涉及“乔丹”的商标,应采用包括区别性标识等在内的合理方式,注明其与前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关联;
4、乔丹体育公司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
5、乔丹体育公司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5万元;
最终,这场纷争了8年的商标大战。
以乔丹巨星本人的取胜落下了帷幕。
但就是这35万元的赔偿金,IP君弱弱想说一句:
“会不会太少了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