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麦辣”,我们很难不想起麦当劳
不是因为大家都有一个“麦”字
而是因为“辣”得很有麦当劳的味道
一想起这个辣得恰到(广州人)好处的香脆炸鸡
加上酸甜沙拉酱解腻的起到好处
IP君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于是乎,一时没管住嘴的我。
在中午的时候二话不说就买了个麦辣鸡腿堡吃。。。
纵使肯德基也有跟麦当劳“麦辣鸡腿堡”的同类型竞品,然而我们也很少将它跟“麦辣”进行联系。
一方面是如今肯德基的热度远落后于麦当劳
另一方面是肯德基压根就不叫“麦辣”这个词。
所以说“麦辣”从始至终都成了麦当劳的专有名词
同样,麦当劳自己也是这样想滴~
为此,他们便为“麦辣”这个词去注册了商标。
然而出师不利的是,“麦辣”商标在一开始的初审阶段就遭到了拒绝!
评审认为:
“这只是描述商品口味的通用词语,所以不予注册。”
对此,麦当劳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而知识产权法院则认为:
“虽然“麦”通常指代“麦子”,“辣”形容食物味道。但“麦辣”是臆造词,非日常生活中形容口味的通用词语,也没有成为同业经营者的描述相关商品的常用表达。”
对于“麦辣”这个商标注册,他们是给予支持的!
不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感觉这波判决下了自己面子,随后提起上诉。
然而高院依旧认为:
“麦辣”并非常见中文词组,指定使用在咖啡、茶饮料、比萨饼、调味品、汉堡包等商品上,并非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口味特点,以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能够起到标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由此,北京市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
最后IP君提醒一句:
不管大企业也好,小公司也好;商标注册的时候,遇到注册问题的波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在初审遇到阻碍后,还尚且不用灰心,重新整理好材料去提出上诉,很多时候都会有意外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