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上级商务部门扶持配套奖励(出口信用保险扶持)项目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3-10-20期限
具体扶持方式
上级商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
区商务部门采取事后补助的形式,对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已获得省或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且投保当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的30%给予配套。奖励金额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每年获得上级和本区财政扶持合计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的100%。
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奖励资金
对企业2022年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按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省、市、区三级扶持总额不超过其实际缴纳保费。
具体申报条件
上级商务部门扶持配套资金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2、在《办法》有效期内已获得省或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且投保当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
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奖励资金
1、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且同意签订相关承诺。
2、企业2022年已获得省或市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且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