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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项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复核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3-06-21 | 3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越秀区科工信局、天河区科工信局,有 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创新型 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 2020 年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 2023 年创新型中 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 2020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 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 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 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各区主管部门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进行 初审、实地抽查和合规经营审查,通过的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实 地抽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公 示。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各区主管 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 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实地抽查,审查 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为引导激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在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特色化指标中增加了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 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本次复核对象为我市2020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各区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和程序, 完成相关复核工作。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 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其他要求

(一)各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 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 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填写复核汇总表。

二)各区主管部门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初审,各地要担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操作程序,按照 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针对申报企业逐家给出评价意见,确保评价质量,填写评价汇总表。

(三)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四)各区主管部门要按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其中, 请于7月7 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上(下)半年创新型中小 企业评价汇总表;请于 8 月 14 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推荐汇总表。

(五)各区企业向区业务主管部门线上递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和时限等请咨询各区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