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广州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3-07-14截止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
在广州市范围内形成的,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指作坊、车间、厂房、仓库、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铁路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相关的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生产运输设备和生产教育设施、生活设施、陈列室、档案等。非物质遗存指商号、工艺流线、生产工艺知识、原料配方、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厂志、历史影像、口述历史等工业文化内容。
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广州市工业遗产,广州市工业遗产需有良好的保护利用工作基础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在广州发展史、工业建设史或对外交流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与广州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与本行业在世界、中国、广东、广州的发端有紧密联系。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特定历史时期,生产工艺在该行业具备开创性、唯一性及濒危性。
(三)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其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等方面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岭南地区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或为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四)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或体现了独特的工业、企业文化,是知名的老字号和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