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受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端领军人才预认定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及待遇
(一)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二)项第二款规定的人才可申报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定。
(二)符合《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所列单位拟引进的人才不列入预认定对象。
(三)经南沙区预认定的高端领军人才,同时符合《实施细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第1、3项规定,可申请南沙区人才公寓保障。
申报时间和方式
● 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定项目常年受理,申报认定单位可自行前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提交完整纸质申报材料
●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预订流程
(一)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开发区人才发展局递交。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开发区人才发展局按照高端领军人才预认定标准,提出预认定意见。
(三)为通过预认定的申报人开具相应的高端领军人才预认定证明。
申报材料
● 《广州市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青年后备人才预认定申报表》原件
● 人才引进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
● 与本区引进单位已签订的5年以上全职意向聘用协议。
● 经办人非申报人本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需提供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