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报2023年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权质押融资补贴等有关事项
申报期限
2023-05-19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权质押融资补贴
对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区内企业在股交中心进行股权质押融资,获得债务融资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融资金额2%的一次性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最终奖励金额计算精确到万元。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融资奖励
对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的区内企业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最终奖励金额计算精确到万元。
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后再将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我区的企业,不适用本奖励政策。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贷款贴息
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1.5%给予贴息;在政府引导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按实际发生贷款额的2%给予贴息,补贴期限3年。企业可就多笔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扶持金额计算精确到元。
其中,政府引导区域由区政府、管委会或有关负责部门认定文件为准。
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的贷款项目应由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发出,且必须在《实施意见》有效期内审批并获得发放,具体以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凭证的日期为准。
企业贷款项目满一个完整年度(即12个月)后申请前一年度(即12个月)的贷款贴息,不满一年的贷款项目计算贴息时以贷款实际天数作为计算依据。
具体申报条件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权质押融资补贴
(一)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和单位。
(二)融资形式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小额公司贷款、银行委托贷款等。企业申请补贴的股权质押融资项目必须是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审批并实现投放,具体以企业与质押融资对方签订的融资合同、融资款发放凭证日期为准。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融资奖励
(一)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2019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和单位。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申请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投资前须为非关联方,关联属性由区金融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核实。
(四)私募股权融资行为须在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实施,具体以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生效及募集资金实际到账的日期为准。私募股权融资期限需达到1年以上。实际募集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融资协议范围内的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五)企业申请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私募股权融资奖励时,应在获得融资款满12个月起6个月内(组织申报间隔超过6个月,且不满足上一期申报时间要求的,按最新一期申报时间要求提出申报)申请前一年度的私募股权融资奖励,并且该投资在申请时未退出。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贷款贴息
在《实施意见》生效期间,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我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