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第三批广州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扶优计划培育企业
申报期限
6月15日截止
基本条件
一
企业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
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产业政策,主导产品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或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
三
拥有自主品牌、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领先,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或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专项指标
专业化指标
上年度总资产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70%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2%以上。
精细化指标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净利润率2%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
创新能力指标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
优先考虑企业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