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一站式服务

咨询补贴热线

19830704689

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佛山项目】202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鉴定申报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3-03-16 | 503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2023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


申报期限

第一批鉴定申报时间:2023年3月16日—4月10日


申报对象

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具有实施研发必备的场地、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本批次项目鉴定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依企业需求而开展,税务机关不以申报扣除前企业是否提请鉴定项目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有关鉴定结果会与税务机关共享。


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每个单位在系统上提交的技术鉴定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鉴定流程

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本次技术鉴定无需付费和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初审

各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

我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材料不齐全的,我局将退回企业修改,申报企业可自退回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补充材料并提交。请企业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初审和形式审查只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除因专家评审和科室审查有误外,其他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鉴定不通过的,将不受理异议复审。

专家评审

项目鉴定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形式。按照技术领域对项目进行分组,抽取相应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异议申诉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于5月上旬在“佛山扶持通”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布鉴定结果的三天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申诉不能对已提交项目材料进行修改,申诉内容不得与已提交资料自相矛盾。

异议申诉

5月中旬统一印发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反馈至市税务部门。届时企业可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查询技术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