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申报期限
2023-03-20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对符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装备产品售价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一
申报单位应是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
申报产品必须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领域,且已实现销售。
申报产品必须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
装备产品的自主化率必须达到70%以上。
四
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每个装备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
五
申报单位近5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不存在失信行为,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以及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均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