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项目
1、2023年度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
2、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资金
适用范围
佛山市顺德区
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
资金支持对象
在我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经营,且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
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重点网络涉外展览
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网络涉外展览,对每个展会每家企业的参展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2万元。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览
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国内涉外展会项目,对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展位费用50%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支持,最多支持4个标准展位。
(三)重点实体国外展览
在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实体国外展览的,对每个展会每家企业的其参展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6万元。
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资金
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必须是在佛山市顺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对公账号。
扶持类别和金额
本次扶持为《扶持办法》第一类“质量品牌类”,扶持对象包括获评“2022年顺德政府质量奖”的部分企业。对新获得顺德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的企业,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