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3年3月31日前截止
具备申请条件
一
依法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企业
二
企业自有货车不低于30辆或自有新能源货车不低于10辆,且取得属地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
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各项条件的城市配送货车;
四
企业自有或长期以购买服务形式使用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实现对货运配送车辆、从业人员、电子运单等信息管理、监测和服务等功能,相关信息接入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
五
近1年内未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近1年内未被列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具体扶持方式
一
扶持资金2023年至2025年总预算5700万元,各年预算金额依次为1400万元、1900万元和2400万元
二
对轻型氢能源货车、中型氢能源货车和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分别按照1.5元/公里、2.0元/公里和2.3元/公里进行补贴,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取整。
三
每辆车的补贴金额计算公式:车辆补贴金额=不同类型氢能源货车补贴标准×该车有效行驶里程数。经核准上述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