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纳人科技创新再贷款扶持范围的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申报期限
12月30日截止
贴息补助标准
对企业在本细则规定期间内获得的贷款,且银行须依据该贷款成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对单户企业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不高于年化0.5%的贴息补助。全市科技创新再贷款贴息补助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
扶持对象为佛山市内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政府融资平台以及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纳入本细则挟持范围。
二
纳入科技创新再贷款扶持范围具体是指企业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市场化原则获得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发放对象范围的银行机构发放的贷款,且发放贷款的银行机构依据该笔贷款成功申请到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
三
贷款用途须为经营性贷款。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消费、房地产、购买有价证券、期货投资、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金融信贷政策禁止信贷资金进入的领域及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四
申报主体承诺经营规范,且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且贷款不存在逾期支付本息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