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实施办法
申报期限
12月23日截止
申报奖励内容
支持企业扩大进口扶持
新引进重点农产品流通企业第一年年度进口总值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扶持20万元;年度进口总值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扶持100万元;年度进口总值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扶持200万元。第二年年度进口总值同比增速达到2%及以上,超出部分按1%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第三年年度同比增速达到3%及以上,超出部分按1%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培育扶持
农产品流通企业在税务主管部门办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并有代办退税业绩,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给予一次性扶持20万元。
其它企业引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总部企业、重点“四上”企业认定,人才入户、子女入学等扶持,按照‘1+4+N’惠企政策进行申报。
申报对象
2021年后纳入白云区限额以上企业库,主要经营地在白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行独立核算,已在白云区开展业务并缴纳税收,且上一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农产品批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