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企业认定资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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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凯东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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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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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人社局最近发布了“受影响企业”的认定资助政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	
	
	
		
			广州人社局最近发布了“受影响企业”的认定资助政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受影响企业”:
其一,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其二,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
申请认定企业应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资助条件:
经认定为“受影响企业”后,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且不属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和“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企业;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在申请时已足额缴费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4、与本企业2018年平均参保人数相比,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企业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
资助内容:
对于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返还标准方面,按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6个月的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即按即按每位参保人1890元/月*6个月=11340元返还)。返还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