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东省2022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申报期限
2022-11-25截止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符合要求,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开发区和科技园等。申报单位为基地的运营单位。
示范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时间2年以上。
(二)基地入驻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30家以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其中,创业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创业目标。
(三)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
(四)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免费或低收费服务活动场次占全年服务场次的20%以上。
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
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
基地运营管理单位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
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信息服务
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5次以上。
创业辅导
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创新支持
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4次以上。
人员培训
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150人次以上。
市场营销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投融资服务
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
管理咨询
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专业服务
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