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进一步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政策
申报期限
2022-12-31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次性补助方式
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创新中心实缴注册资本不超过30%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直接股权投资方式
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项目总股本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
申报单位应为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
申报单位已完成组建、揭牌;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