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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策」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2-09-28 | 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期限

2022-10-14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注册资本奖励: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租用办公用房补贴:按该企业实际缴纳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购置办公用房补贴:按该企业购买办公建筑物费用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注册资本奖励(新企业)

1、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


2、在穗开管办77号文有效期间设立且正常经营;


3、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实缴时间应当在穗开管办77号文有效期内;


4、签订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


注册资本奖励(政策实施前区内原有的企业)

1、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


2、企业设立时间在2018年1月10日之前且正常经营;


3、2018年1月10日之后增资并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实缴时间应当在穗开管办77号文有效期内;


4、签订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


注册资本奖励(市外迁入企业)

1、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


2、迁入时间在2018年1月10日之后且正常经营;


3、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


4、迁入次年主营业务收入相比迁入前一年正增长;


5、签订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


租用办公用房补贴(区投促局引进企业)

1、属于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


2、迁入时间在2018年1月10日之后且正常经营;


3、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


4、迁入次年主营业务收入相比迁入前一年正增长;


5、签订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


购置办公用房补贴(区投促局引进企业)

1、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


2、在2018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期间设立,且在有效期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正常经营;如为迁入企业,迁入次年营业收入还需相比迁入前一年新增1亿元以上;


3、在我区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于办公的;


4、企业为达到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


5、签订投资协议或项目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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