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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问答
来源: | 作者:凯东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020-03-11 | 1185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指什么? 


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企业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的上一年度合同签约履约信用信息以及其他信用监管信息,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为。


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答: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问:“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如何制作?是否需要收费? 


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和证书是企业已在守重公示平台公示的证明,其样式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公示企业自愿选择是否制作牌匾、证书。公示企业申请制作的,须在正式公示后方可制作,相关费用由企业直接向牌匾制作企业支付。


问:企业原来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遗失,应该怎么补办呢?


答:可以在今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后一并补做相关证书。


问:我公司前几年都有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但是后来断了2年没申报,现在需要重新申报吗? 


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需要企业每年进行申报,企业可自愿决定是否参加“守重”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