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第十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10-15截止
具体申报条件
一
申报对象为: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
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三
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科研实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近2年营业额年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纳税额年均不低于2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年科研费用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四
拥有研究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1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五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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