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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政策」顺德均安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高额奖励落实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2-09-07 | 598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2022年均安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09-21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支持人才兴镇

1、被认定为我区六类高层次产业人才,同时在我镇企业、公共创新平台工作或来我镇创业满一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申请相应额度的安居补贴。


其中一类人才可申请安居补贴50万元;二类人才可申请安居补贴40万元;三类人才可申请安居补贴30万元;四类人才可申请安居补贴20万元;五类人才可申请安居补贴10万元;六类人才可申请安居补贴5万元。


2、对新引进的区创新创业团队且相关项目落户我镇的,每个团队
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3、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工作站落户我镇的,分别给予设站单位30万元、15万元、12万元一次性建站补贴。进站博士后每人一次性给予6万元科研经费和5.4万元生活补贴。
  

4、安排不少于50万元用于支持服装设计类、技能类、餐饮厨艺类以及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类等活动,以多样化活动发掘培育人才。


支持创新招商引资

1、对当年度成功引进并在镇内完成投资额度2亿元以上或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优质项目,给予优质项目企业100万元奖励;对以上优质项目的我镇签约引荐人,给予每个项目配套奖励10万元,其中单个签约引荐人每年累计的最高引荐奖不超过30万元。


2、对现有企业通过股权并购、重组等方式与外商投资者进行合资或合作,或外商新投资企业,或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能的给予奖励。经换算,当年度每成功入资500万人民币
奖励2万元,以出资证明为准。


3、
出资200万元,参与“顺德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项目,专门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而具有还贷需求的企业,提供短期周转资金,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1、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鼓励企业智能制造


(一)凡企业获得区级以上智能化改造补助项目,镇政府以1:1配套奖励,每家企业
每年不超过5万元。
  

(二)对企业工业互联网、信息数据上云用云并获取区级以上补助项目进行1:1配套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万元。
  

3、对新列入的国家专利示范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新列入的省专利示范企业,给予奖励8万元;对新列入的市、区专利示范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4、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对新建立获得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对新建立获得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给予奖励8万元;


对新建立获得认定的市和区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对认定为省级或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给予奖励10万元;


对认定为市级或以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给予奖励5万元;


对获得市、区级科技创新券的企业,给予1:1配套奖励;对镇内的科技服务机构成功纳入区、市科技服务机构范围的单位,给予奖励3万元。
 

5、对自愿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按时间要求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
 

6、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级协会认定为专属名店的均安餐饮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协会认定为专属餐饮名人的个人给予2万元奖励。
  

7项目自购买或租赁土地或厂房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增加销售超2亿元(含)且增加纳税超1000万元(含),每亩用地纳税达到60万元/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鼓励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或以上,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工业企业,次年给予1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1、申请境内上市,对上市前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奖励10万元,成功发行上市后,再给予奖励10万元。对迁入的已股改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对迁入的上市公司奖励20万元。
  

2、对申请境外上市,通过当地证券交易所评审并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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