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佛山市第二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09-25截止
项目重点内容
具体申报条件
按照《扶持方案》规定的建设目标、建设领域、创建方式、组建条件等要求,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申报。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2000 万元。
申报材料
填写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牵头单位应参照《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编写指引》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情况,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组建资金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数量,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
对已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创新中心,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并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报送至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填报汇总表,于9月30日前将经审核的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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