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南沙区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财政补贴申报工作
南沙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财政补贴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2-07-01至2022-07-29
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
具体扶持方式
对南沙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南沙区内商业银行机构新增贷款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请享受该条政策的贷款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为在南沙区注册成立的中小微企业,划定标准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且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地方金融和房地产行业。
“限制”与“淘汰”类产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划定。
(二)申请享受贴息的贷款需满足以下:
1、相关贷款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放的新增贷款;
2、相关贷款是通过注册在广州市南沙区内且已经在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完成备案的商业银行机构发放的贷款。
广州市南沙区内商业银行机构,拟开展本条贷款业务的,需在2022年6月20日前向南沙开发区金融局提交备案申请书,并由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审核通过。
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
具体扶持方式
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区内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的担保费给予等额财政补贴。减免的担保费率是指1.5%与客户实际收取担保费率的差额,该部分差额由区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享受该条政策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银行基本账户、实际办公场地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是指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由南沙区财政出资为主,以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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