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2年度直接股权投资扶持项目的通知(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
申报期限
2022-05-05至2022-05-10
具体扶持方式
对经认定的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估值基准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且总投资额不超过入股前企业净资产的50%,占被投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体股本的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具体申报条件
一
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
二
民营企业是指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以外的内资企业。具体包括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企业。
三
中小企业是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型的企业。
优质民营及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四)属于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