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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抢注的“数字人民币”商标均被无效化!哪些商标不能注册?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2-04-14 | 5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标抢注问题屡禁不止,之前抢注“冬奥会运动员”,现在直接抢注到数字人民币头上!



数字人民币全称“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或是“ECNY”,是于2018年3月9日首次公开提出其数字货币项目。


然而近年来,却有多家企业对“DCEP”或是跟数字人民币类似类似的字符进行了商标的抢注。


其中包括,“DCEP”“ECNY”“PBCDCEP”等多件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认为,在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公开提出其数字货币项目后,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DCEP”、“ECNY”、“PBCDCEP”等商标,明显具有“蹭热点”嫌疑。


因此,依法对自然人胡某某等8位申请人已注册的商标依法宣告无效。


哪些情况不能注册商标

情况一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情况二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情况三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情况四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