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2022年现代服务业办法2.0资金配套申报
申报期限
2022-09-15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
配套标准分别按照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扶持金额的100%、70%、50%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二
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直接或事后扶持项目,企业在获得扶持资金后一年内提出配套申请;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事前或事中扶持项目,企业需在项目完成且通过完工评价或验收等相应工作后一年内提出配套申请。
三
同一项目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处理,不可同时享受本办法的其他奖励条款。
如同一项目已获得本办法其他奖励条款扶持,且扶持金额低于本条奖励规定的配套金额,则按两者之间的差额发放配套资金;如扶持金额等于或者高于本条奖励规定的配套金额,则不再发放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的使用范围需参照上级扶持资金要求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且须用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活动。
申报条件
一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
二
由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申报,且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资金的项目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奖励。扶持和奖励时间以上级工信部门正式下达奖励资金项目计划的有关文件落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