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荔湾区转发广州市2023年度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期限
2022-04-13
项目内容重点
具体扶持方式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支持不超过2000项,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扶持领域
支持在广州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该项目申报全部面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四是未获得粤穗联合基金项目支持。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研诚信惩戒期内。